关于开展国债做市支持操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库〔2017〕第172号

法规分类:国库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7-10-12

执行日期:2017-10-1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国债做市支持参与机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支持国债做市,提高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财政部决定开展国债做市支持操作(以下简称本次操作)。现就本次操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操作安排

 

操作方向

操作券种

操作额

(亿元)

期限

(年)

竞争性招标时间

随买

2017年记账式附息(九期)国债

4.8

1

2017年10月17日

上午 11:05-11:35

 

  二、投标限定

  标位变动幅度为0.01元,每一参与机构最高、最低投标标位差不得大于25个标位。

  三、操作券缴纳

  中标参与机构于2017年10月17日下午2:00前(不含下午2:00),将足额、可用的随买操作券放入中标参与机构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债券账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10月17日下午2:00将随买操作券划入财政部设在该公司的债券账户。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操作按《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债做市支持操作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154号)等规定执行。

  财  政  部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