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淙祥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财政部加大对农业一线科技经费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央财政一直高度重视对农业科技工作的支持,一是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科研活动进行支持。针对科研资金重复、分散、碎片化等问题,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要求将分散在约40个部门的近百项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为五大类,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目前,已支持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二是通过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建设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从研发到市场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服务国家目标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央主要负责体系建设的统一规划、区域布局和管理协调,同时带动地方区域农业科技行业发展。三是通过基本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等,加大对农业领域中央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支持其改善科研基础条件,自主开展研究等,有效激发了科研单位创新活力。四是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地方改善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由各省市结合本地区实际自主统筹使用,各省市可根据实际需求用于农业科技相关领域。五是通过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积极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包括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聘请技术专家,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已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农业县,明确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地位,将农技推广人员工资纳入财政保障。你们所提建议已经在上述政策和落实中得到体现。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财政职能,继续做好农业科技投入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政部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