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1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7〕第41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7-09-04

执行日期:2017-09-0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促进对外投资,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业务管理,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2210,简称“对外投资”,适用于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出口的设备、物资。

  二、海关监管方式代码0110(一般贸易)的适用范围不再包括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带出的设备、物资。

  上述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