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农经〔2017〕第451号

法规分类:通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7-08-01

执行日期:2017-08-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农牧)厅(委、办、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旅游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巩固农村经济稳中向好势头,遵照国务院领导指示和批示精神,我们制定了《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抓紧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附件: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  业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商  务  部
  国 家 旅 游 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