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13号

发文字号:财政部公告〔2017〕第113号

法规分类:财政部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7-08-29

执行日期:2017-08-2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国债发行安排,2017年8月29日,财政部发行了2017年特别国债(一期)(以下简称第一期)和2017年特别国债(二期)(以下简称第二期,第一期和第二期统称两期特别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两期特别国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境内有关银行定向发行,可以上市交易。

  二、两期特别国债均为固定利率附息债。第一期期限为7年,计划发行4000亿元,实际发行4000亿元,票面利率为3.6%;第二期期限为10年,计划发行2000亿元,实际发行2000亿元,票面利率为3.62%。

  三、两期特别国债上市日和起息日为2017年8月29日。

  四、第一期利息按年支付,每年8月29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2024年8月2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二期利息按半年支付,每年2月28日、8月29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2027年8月2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