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丽娟等1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结构与性质需进一步优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终身学习的开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近年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支持实施了两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各地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幼儿资助制度。考虑到中西部贫困地区实际困难,中央财政在分配专项资金时,均对中西部贫困地区给予了倾斜支持。据统计,2011-2016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超过1000亿元,地方也相应增加了投入,有力地支持了学前教育发展。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2009年的50.9%提高到2016年的77.4%,提前6年实现《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2020年普及目标。
代表们提出,对财政性经费投入结构与性质进行优化,要注重新建园转向新建改扩建园和保障已建园的正常运转并重,要不唯身份,注重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园、公办性质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建设发展,要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保障提高教师待遇,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保障贫困弱势群体入园等建议,我们认为是合理的,有关建议已在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中得到体现。
关于出台国家层面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的问题。我国《教育法》规定:“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管理”,发展学前教育属于地方政府事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尚未理顺,学前教育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在国家层面制定生均拨款标准尚需进一步研究。对此,《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提出,各地要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据了解,全国已有14个省份建立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实施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结构,支持和督促地方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完善幼儿资助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投入机制。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政部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