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国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江西标准化考场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给予专项资金援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央财政支持江西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基本情况
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是国家人才选拔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家教育考试的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加强考试管理,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教育部、财政部于2011-2012年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印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2号),要求各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协调、分步实施、高效务实”的原则,科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完成建设工作。按照事权划分,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的主要责任在地方,地方财政承担标准化建设投入的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部困难地区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2011-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25亿元,支持中西部及东部困难地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在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完成1.3万个标准化考点、3500个试卷保密室、365个考务指挥中心的目标顺利完成,全国考试教育标准化考点建设的历史欠账问题基本解决,基本形成了安全、实时、高效的国家教育考试运行体系,全面提升了国家教育考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教育部、财政部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期间,江西结合实际,从技术、资金、管理、实施、安全等方面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了标准化考点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2011年8月,江西上报了2011-2012年标准化考点建设规划,计划建设188个标准化考点,包括12209个考场、188个考务室、188个监控室,总预算14650.8万元。考虑江西为中部欠发达省份,也是革命老区,中央财政对江西进行了奖补。2011-2012年,中央财政分两次安排6000万元,支持江西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截至2013年10月底,江西实际建成194个考点,包括13180个考场、416个考务室、194个监控室,完成了预期计划,所建的194个考点均投入使用,教育考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二、关于对江西标准化考场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给予专项资金援助的建议
《教育法》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同时,《预算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事权划分,分别承担相应的支持责任。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在资金分配上,一般都采用因素法直接分配到各省,不到具体学校,由省级财政按规定结合实际自主安排使用。
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属于办学条件的建设内容之一,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考点主要依托现有的学校及教学设施来建设。在全国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的基础上,通过近5年来不断的投入,包括考点在内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有关精神,除党中央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不再新设专项资金。考虑江西地处中部、财力困难,又属于革命老区,中央财政在安排相关改善办学条件资金时,对江西进行了倾斜支持。江西省可统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资金,支持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不断提升教育考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今后,随着中央财力的增长,中央财政还将不断加大对江西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包括考点在内的办学条件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财 政 部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