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调整2017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项目预算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建〔2017〕第411号

法规分类:经济建设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7-06-19

执行日期:2017-06-1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民航局关于民航发展基金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6〕362号)等有关规定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2017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资金调整方案的函》(民航函〔2017〕578号),现对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7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项目预算进行调整(项目代码:Z165060100005), 具体机场、金额调整情况、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此次预算调整一并下达绩效目标。

  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

  1. 2017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资金新安排项目分配总表(不发地方)

  2. 2017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已安排项目预算调整总表(不发地方)

  3. 2017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资金新安排项目分配表(分发地方)

  4. 2017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已安排项目预算调整表(分发地方)

  5. 2017年民航发展基金用于地方机场投资补助项目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总表(不发地方)

  6. 2017年民航发展基金用于中小机场补贴项目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总表(不发地方)

  7. 2017年民航发展基金用于基础设施贷款贴息项目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总表(不发地方)

  8. 2017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

  财  政  部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