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社会〔2017〕第1293号

法规分类:通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7-07-10

执行日期:2017-07-1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国家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保监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组织、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推动家政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和家政企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的势头,我们制定了《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保监会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国家标准委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