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销售“年年有余”等33款 即开型福利彩票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办综〔2017〕第49号

法规分类:财政综合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7-04-01

执行日期:2017-04-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停止销售“年年有余”等33款即开型福利彩票游戏的请示》(中彩发字〔2017〕29号)收悉。经研究,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财综〔2012〕10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停止销售“年年有余”等33款即开型福利彩票游戏(见附件)。你中心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财政部的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停止销售日期、兑奖截止日期等。自公告之日起满60个自然日后,停止销售“年年有余”等33款即开型福利彩票游戏。

  二、停止销售后,在兑奖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兑付奖金。兑奖期结束后,你中心应与彩票销售机构做好彩票资金结算工作。逾期未兑奖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奖金结余转为一般调节基金,超兑奖金在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中列支。

  三、兑奖期结束后,你中心和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在60个自然日内分别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彩票发行销售、资金结算等情况。

  四、你中心应当严格按照现行彩票管理制度规定,督促彩票销售机构加强彩票销售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切实做好即开型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

  附件:“年年有余”等33款即开型福利彩票游戏列表

  财政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