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企业的通知

发文字号:商贸函〔2017〕第282号

法规分类:对外贸易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7-06-13

执行日期:2017-06-1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过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下达2017年部分工业品第二批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近三年的产量、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二、请将配额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

  附件:2017年白银、磷矿石第二批出口配额分配

  商   务   部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