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4号(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7〕第24号

法规分类:综合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7-06-16

执行日期:2017-06-1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署令第140号),海关总署批准《表面活性剂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的鉴定方法》、《合成氢氧化镁和天然水镁石的鉴别方法》等6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doc

  海关总署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