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第二季度国债发行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办库〔2017〕第41号

法规分类:国库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7-03-21

执行日期:2017-03-2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现公布2017年第二季度国债发行计划(见附件)。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国债发行文件为准。

  财政部办公厅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