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经体〔2016〕第2657号

法规分类:通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6-12-29

执行日期:2016-12-2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39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制,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  政  部
  中 央 组 织 部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外  交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  资  委
  国  管  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