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文字号:财科教〔2016〕第57号

法规分类:教科文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6-11-30

执行日期:2016-11-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财政部及其工作人员在审核批复管理费预算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安排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财    政    部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