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76号 公布2017年度符合申请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及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发文字号: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2016〕第76号

法规分类:工作通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6-12-15

执行日期:2016-12-1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做好汽车摩托车产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认监委审核确定了2017年度符合申领汽车摩托车产品出口许可证条件的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

  1.2017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2.2017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3.2017年度符合申领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及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商  务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  关 总  署
  国 家 认 监 委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