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9号(关于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Ⅵ)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6〕第79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6-12-13

执行日期:2017-01-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公布了一批商品归类决定。根据我国缔结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中国海关组织对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进行了翻译、审查。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结合中国海关归类实际,现将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上述商品归类决定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世界海关组织2013—2014年商品归类决定1.doc

  2.世界海关组织2013—2014年商品归类决定2.doc

  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