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农经〔2016〕第2438号

法规分类:通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6-11-18

执行日期:2016-11-1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水  利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林 业 局
国 家 粮 食 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