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1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6〕第61号

法规分类:案件稽查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6-10-28

执行日期:2016-10-2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0号)的执行和操作,现将该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予以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关稽查通知书

  2.海关稽查调审单

  3.海关检查记录

  4.海关询问笔录

  5.海关协助查询通知书

  6.海关查封/扣押现场笔录

  7.海关查封/扣押决定书

  8.海关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

  9.海关化验/检验期间告知书

  10.海关解除查封/扣押通知

  11.海关限期改正通知书

  12.海关稽查结论

  13.主动披露报告

  海关总署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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