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支出(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建〔2016〕第369号

法规分类:经济建设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6-06-16

执行日期:2016-06-1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申请下达2016年港口建设费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第二批)的函》(交财审函〔2016〕325号)收悉。根据《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9号),经审核,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6年港口建设费用于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第二批)。具体项目、金额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详见附件。

  请尽快将资金拨付有关单位,并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财政部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