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福建省长汀县土地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建〔2016〕第414号

法规分类:经济建设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6-06-15

执行日期:2016-06-1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支持你省长汀县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建设,中央财政2012-2016年安排你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预算10000万元,每年2000万元,专项用于长汀县山坡地整治。现将2016年预算2000万元下达你省。请尽快将上述预算拨付至长汀县,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备案

  财政部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