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6年第29号(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编制《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的公告)

发文字号:联合公告〔2016〕第29号

法规分类:综合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6-06-13

执行日期:2016-06-1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导向,培育对外贸易竞争新优势,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编制了《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

  附件: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

  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