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经贸〔2016〕第1361号

法规分类:通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6-06-27

执行日期:2016-06-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商务、交通、海关、检验检疫部门

  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京津冀协同发展2016年工作要点》等有关部署,我们制定了《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  业  部
  商  务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海 关 总 署
  质 检 总 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