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39号

法规分类:增值税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6-06-28

执行日期:2016-06-2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现将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7月15日延长至7月20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