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加盛京银行为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参与银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库〔2016〕第73号

法规分类:国库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6-04-27

执行日期:2016-04-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6〕37号)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国债承销团成员、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调整情况,经研究:增补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参与银行,并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签订《2015-2017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主协议》。

  请你公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健全岗位工作规范,加强人员培训,做好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确保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