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集中评审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文资便函〔2016〕第5号

法规分类:教科文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6-02-18

执行日期:2016-02-1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有关中央文化企业主管部门:

  为做好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评审工作,财政部文资办将组织2016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申报答辩集中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3月1日-4日。

  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康源瑞廷酒店(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

  三、参加人员:中央文化企业主管部门财务负责人1名,中央文化企业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2-3名。

  四、参加方式:

  企业制作PPT现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盈利模式、实施成熟度,专家提问,企业相关负责人回答。每个项目企业答辩、专家提问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五、其他事项:

  (一)请你单位通知所属申报了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央文化企业参加答辩,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2月24日(周三)下午5点前将参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文资办电子邮箱czbwzb@126.com

  (二)各企业应认真准备答辩材料,准时参加。

  (三)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联系人:赖惠亮 13552114108、张媛媛13699296826、沈思雯15801647721。

  文资办联系人:戚骥 010-68553745、余宛泠 010-68553743、湛志伟010-68553747。

  附件1: 报名表

  附件2: 2016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答辩名单

  财政部文资办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