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74号 公布《2016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发文字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5〕第74号

法规分类:部令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5-12-10

执行日期:2015-12-1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现公布《2016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14年12月10日发布的《2015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6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xls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