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库〔2016〕第4号

法规分类:国库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6-01-04

执行日期:2016-01-0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规范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程序,促进国债市场健康发展,财政部制定了《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现予以公布,请照此执行。

  附件: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

  财政部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