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第87号

法规分类:基本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5-12-01

执行日期:2015-12-01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截止日期:2022-09-2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现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告。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5〕102号),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效能。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