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预算单位自助柜面业务系统”通过验收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办库〔2014〕第335号

法规分类:国库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07-23

执行日期:2014-07-2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中国建设银行

  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173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对中国建设银行的“预算单位自助柜面业务系统”进行了验收。从验收情况看,该系统总体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统一规划和有关设计规范,相关服务支持和应急响应机制初步建立,系统功能完备,用户体验较好。经研究,现同意中国建设银行“预算单位自助柜面业务系统”通过验收,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实施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反映。

  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