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67号

发文字号:财政部公告〔2015〕第67号

法规分类:财政部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5-09-18

执行日期:2015-09-1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5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6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6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1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31%,2015年9月21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9月23日进行分销,9月25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16年9月21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