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2015〕第2408号

法规分类:通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5-10-23

执行日期:2015-10-2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

  为加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管理,发挥试点示范的探索和引领作用,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