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补充下达2014年第一批锑、白银、稀土、锡等有色金属出口配额的通知

发文字号:商贸函〔2014〕第66号

法规分类:工作通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02-12

执行日期:2014-02-1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商务部关于补充下达2014年第一批锑、白银、稀土、锡等有色金属出口配额的通知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补充下达2014年第一批锑、白银、稀土、锡出口配额(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稀土外,此次下达的2014年第一批出口配额为年度配额总量的70%。

  二、2014年第一批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2011年到2013年1-10月的产量、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三、请将配额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

  附件:2014年锑、白银、稀土、锡补充出口配额表

  商  务  部
  2014年2月12日

附件

2014年锑、白银、稀土、锡补充出口配额表
                                                              单位:吨

企业名称

商品名称

配额数量

四川鑫炬矿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锑(包括锑合金)及其制品

24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白银

36

锡及锡制品

二次分配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白银

29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白银

155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白银

85

包钢集团公司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轻稀土

378

中重稀土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