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税总函〔2015〕第466号

法规分类:其他政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5-08-28

执行日期:2015-08-2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财政部近日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主体、渠道、内容和要求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