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公示的通告

发文字号:会协〔2015〕第45号

法规分类: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5-07-14

执行日期:2015-07-1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已经编制完成,现予公示。对公示信息的意见,请于7月21日前反馈中注协。

  本公示信息不是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最终结果,提请读者和媒体留意。

  联系人:中注协注册部周京;电话:(010)88250136;传真:(010)88250033;电子邮箱:zhoujing@cicpa.org.cn

  附件:

  1. 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公示稿)

  2. 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