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国函〔2015〕第60号

法规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务院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5-03-20

执行日期:2015-03-2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报请审定〈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请示》(银发〔2015〕6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人民银行商有关部门提出的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请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存款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二、存款保险基金由人民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分账管理,单独核算,管理工作由人民银行承担。在存款保险基金积累较为充足且其他条件成熟时,可按程序设立独立机构,履行存款保险职能。

  三、人民银行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存款保险制度平稳出台和有效运行。重大情况及时报国务院。

  国务院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