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税总函〔2015〕第97号

法规分类:基本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5-02-12

执行日期:2015-02-1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PPP项目政府采购行为,财政部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现转发给你们,如有PPP项目,请严格按规定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税务总局采购中心联系。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