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5年第3号(关于废止《关于肉鸡进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发文字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5〕第3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5-01-12

执行日期:2015-01-1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规范进口管理,便利企业经营,现决定废止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肉鸡进口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外经贸管发第20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