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1号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5〕第1号

法规分类: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5-01-20

执行日期:2015-01-2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1303号)、《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有关文件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4]22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2015年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企业资格项目(再制造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进行公开征集。经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后,确定10家企业具备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企业资格。现将10家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企业名单及其再制造产品型号、推广价格等予以公布(见附件),推广企业的特约经销商名单在再制造“以旧换再”管理信息系统(www.yjhzxt.cn)上公布。有关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企业承诺书等将适时在有关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本公告为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推广试点企业的确定通知。

  附件:
  1、2015年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推广试点企业名单

  2、2015年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推广产品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 检 总 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