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文字号:会协〔2015〕第2号

法规分类: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5-01-13

执行日期:2015-01-1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我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当地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并于2015年2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蒋伶倩

  电话:010-88250208

  传真:010-88250066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