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农〔2008〕第91号

法规分类:农业财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8-05-14

执行日期:2008-05-14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截止日期:2011-0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北京、天津、上海)财政厅(局)、扶贫办:

  为了适应新形势扶贫开发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2006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经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对2005年印发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财农[2005]31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

  2.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量化指标表

  3.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数据表

  4.关于《财政扶贫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的修订说明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