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集中评审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文资便函〔2014〕第85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12-31

执行日期:2014-12-3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有关中央文化企业主管单位及企业:

  为做好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评审工作,财政部文资办将组织2015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申报答辩集中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5年1月14日-16日。

  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康源瑞廷酒店(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

  三、参加人员:中央文化企业主管部门财务负责人1名,中央文化企业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2-3名。

  四、参加方式:

  企业制作PPT现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盈利模式、实施成熟度,专家提问,企业相关负责人回答。每家企业答辩、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五、其他事项:

  (一)请你单位通知所属申报了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央文化企业参加答辩,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1月7日(周三)下午5点前将参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文资办电子邮箱wenziban@126.com

  (二)各企业应认真准备答辩材料,准时参加。

  (三)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联系人:  干洁 010-64002059、18001279187;张媛媛 010-64001975、13699296826。

  文资办联系人:戚骥 010-68553745;卢妍妍 010-68553743;湛志伟 010-68553747。

  附件:

  1.参与答辩的主管部门及下属企业名单

  2.报名表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