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95号 公布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发文字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公告〔2014〕第95号

法规分类:部令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12-31

执行日期:2014-12-3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