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公布2015-2017年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的公告

发文字号:财政部公告〔2014〕第93号

法规分类:财政部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12-30

执行日期:2014-12-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186号)等有关规定,经存量考核、增量竞争、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签订国债承销主协议等环节,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确定工商银行等38家机构为2015-2017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工商银行等50家机构为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

  2015-2017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docx

  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