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90号

发文字号:财政部公告〔2014〕第90号

法规分类:财政部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12-17

执行日期:2014-12-1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186号)等有关规定,经存量考核、增量竞争,拟确定工商银行等38家机构为2015-2017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工商银行等50家机构为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7日至23日。

  联系电话:010-68552230,010-68552268。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国库司。

  邮    编: 100820。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年12月17日

  附件下载:

  2015-2017年储蓄国债承销团候选成员名单.xlsx

  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候选成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