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公告2014年 第19号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4〕第19号

法规分类: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11-05

执行日期:2014-11-0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199)、《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第二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3420)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了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的验收工作,现将通过验收的单位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附件:通过验收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名单(第一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