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2号(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4〕第82号

法规分类:企业管理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11-19

执行日期:2014-12-01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截止日期:2018-11-22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7号(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5号)配套执行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予以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doc

  2.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doc

  海关总署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