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14号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4〕第14号

法规分类: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08-28

执行日期:2014-08-2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0〕232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高效电机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六批)予以公告,推广目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www.ndrc.gov.cn)和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上发布,请有关部门、单位及企业到上述网站查询、下载。

  本次审核参照GB18613-2012标准,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额定功率进行了相应调整。

  经复核,第五批推广目录中芜湖铭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取消其推广资格。

  附件:

  1、“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六批)入围企业

  2、“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六批,请到有关网站查阅、下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