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4年第71号(关于将进口关税配额外食糖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公告)

发文字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4〕第71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10-13

执行日期:2014-10-1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决定将进口关税配额外食糖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详见附件),自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食糖).doc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