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等3项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 165-2005 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 166-2005 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规范
GBZ 167-2005 放射性污染的物料解控和场址开放的基本要求
以上标准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